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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砍价”与医院选药理应一致
  □罗志华
  日前,中国药学会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2018~2019年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肿瘤创新药,在1420家样本医院中的进院比例约为25%。为什么通过“灵魂砍价”进了医保的创新药在医院却买不到?4月9日,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召集了多位业内专家对此进行详细解读,并提出建议。有专家认为,降价不会成为药品进入医院遴选药品目录的主导方向。(4月13日《中国青年报》)
  商品价格被砍到只剩零头,高高兴兴地买进才符合常理。然而,当前部分药品却一反常态,尽管这些药品遭遇“灵魂砍价”之后,不仅出现大幅降价,而且还被纳入医保目录,但医院仍然不愿意购买。出现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砍价者和购药者是两个主体,并且双方没有保持步调一致。
  医保部门负责砍价,主要目的是降低药价,并减轻医保基金支付压力,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但医院遴选药品,却是另一番打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七条明确,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简称药事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药事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处方集,监测院内用药情况和不良反应,组织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和质量价格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可以看出,医保部门侧重于管理,药事委员会侧重于技术,目的不同,难免出现分歧。
  在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前,药品议价多由卫生部门组织,然后由当时负责医保工作的人事部门视情况决定是否将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当时也容易出现两个部门协调不足等现象,最典型的例子是,2016年5月,当时的国家卫计委完成了一次药价谈判,部分临床急需的高价药出现50%以上的降幅,其中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降价幅度达67%。然而,这些药品在纳入医保目录时遭遇巨大阻力。医保目录调整并非卫生部门的职权,假如卫生部门将价格谈好,然后要求其他部门将之纳入医保目录,不仅强人所难,而且也不利于合理分配医保基金。
  同样道理,当前医保部门将药品纳入医保目录之后,就要求医院照单采购,也忽视了卫生部门的选择权。药事委员会等组织已存在多年,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防线,假如医保目录纳入什么,医院就得无条件购买什么,药事委员会就会被架空,这道防线就会失守。药事委员会还承担着控制药费等职责,需要对“药占比”、医保年度限额等指标负责,这些指标容易因新药涌入被突破,导致医院左右为难。
  将大幅降价的高价药纳入医保,这是好事;医院遴选药品,是确保医疗质量的关键环节,同样是好事。但两件好事若没有做好衔接,就会相互影响,甚至催生新问题。唯有不同的部门增进理解并相互协作,“灵魂砍价”与医院遴选药品方能保持步调一致,避免出现“药品进了医保目录、却进不了医院”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