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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画闲言】公摊面积还要“乱摊”多久?
  千挑万选终于看中一套98平方米的三居室,可公摊面积却占近24平方米——这让购房者东华很烦闷。前不久青岛某楼盘因超高的公摊面积引发热议:“原来122平方米的房子,经验房师测量,实际使用面积只有62平方米左右”“公摊面积由说好的31%变成46%,占了建筑面积近一半,主卧甚至放不下1.8米的床”……记者采访了多地多个售楼处发现,关于公摊面积的争议多源于其背后存在的各种乱象,比如未提前对购房者进行公示、计算方式不公开透明等。(10月21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关于公摊面积的争议沸沸扬扬,投诉与官司屡有发生。争议主要有三点:一是公摊名目繁多且不合理,既包括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还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甚至包括户与户之间的隔墙等。据报道,有些公摊区域还会重复公摊,比如开发商先将地下停车位等设施纳入公摊,由全体业主埋单,而后又将这些设施再次卖给业主。二是公摊面积太大,信息却不透明,计算方式不太明确,业主又无法测量,常常“花大钱买小屋”,还要长期多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居住成本。三是公摊面积竟与实用面积一起按照精装修标准计价。
  长期以来,关于该不该取消公摊面积计入房价的讨论一直未平息。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住宅交易仍以建筑面积计价,仅有重庆等极少数地区的新房以套内面积计价。以套内面积计价,虽然单价会提高,但对购房者来说,能实现“所见即所得”,明明白白地消费,能最大限度减少住宅交易纠纷,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不过,要在全国范围取消公摊计入房价的做法,难度较大。入户大堂、电梯井等公共空间在物理上不可能取消,正如网友所说,“如果业主不公摊面积,那业主每次回家可能都得给路费、电梯费,小区花园可能也被开发商出租做菜场了”。
  住宅交易,管好公摊才是当务之急。当前,我国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房屋出售者需要公示公摊面积,只是制定了多层、小高层、高层建筑的大致公摊系数,但公摊系数往往是开发商自说自话。因此,出台专门法律法规,对公摊面积做出明确约束,规范公摊面积的计算,确保计算方式公开透明、计算结果清晰,完善监管机制,确保信息及时披露,确保购房者所支付的公摊面积费用合情合理,开发商胡乱计算公摊面积的行为受到及时惩处,并加强监管、规范第三方测绘机构,如此,才能化解这方面的消费纠纷与社会矛盾。何勇海/文陶小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