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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
形成一种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

  “对于长江的高质量发展,我们要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认为,《长江保护法》规定了很多非常好的制度,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如何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法把制度实实在在地落地。
  她举例说,长江的“十年禁渔”,“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决定,现在解决‘十年禁渔’的问题,不光是渔要禁得住,还要让老百姓有生计,不能只解决生态的问题,我们的高质量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是人与自然共生的发展。”
  吕忠梅说,长江实施“十年禁渔”,很多渔民上岸以后,如何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权利,这也是法律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比方说让这些渔民能够去种一些可以消除环境污染或者是吸收富营养化物质、有利于环境的水草,让他们能够有收益。”
  她建议,希望能够建立一些示范区,在三峡库区的消落带,在枯水期发展一种环境友好型的植物,让农民既能够种植,通过种植业获得收入,同时又不对整个长江的环境带来污染和破坏,够形成这样一种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就能够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且是一种双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