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近年来,多种价位、功能各异的家用智能摄像产品不断涌进市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家用摄像头解决小偷“光顾”、车被剐蹭、老幼安全、宠物安全等问题。但与此同时,这些摄像头又给人带来了新的“烦恼”:邻居的日常出行不可避免地入镜、别有用心者借个人安全之由偷拍他人影像、云端存储视频存在被兜售的隐患……(5月17日《法治日报》)
家用摄像产品的覆盖区域分为住所大门之内和大门之外,对于指向家庭大门之内、纯用于家庭内部监控、记录、交流的摄像产品,居民当然可以按照私事处理,而指向家庭大门之外的摄像产品,不仅会拍到安装者的“属地”,也可能会拍到邻居的生活。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家用摄像产品拍摄的信息还会被不法者解密、出售、传播、观看,从而使他人的隐私权被进一步侵犯。显然,如果家用摄像产品能够拍到他人的隐私信息,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就超出了私事的范畴,就关联到了他人的权益和感受,就引发了相邻关系或公共关系问题。
对于如何处理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引发的相邻关系或公共关系问题,法律提供的是粗线条调整模式,比如,《民法典》赋予了自然人隐私权,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但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又规定:行为人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而合理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安装家用摄像产品是否符合维护公共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形?如何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包括安装的位置、拍摄的区域以及安装的流程等问题)才具备合理性?对这些问题,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也容易让人们在安装家用摄像产品时进入操作盲区或误区。立法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有必要给家用摄像产品安装打一个“法律补丁”,划出安装使用家用摄像产品的合法合理边界,给出家用摄像产品的安装使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可把相邻方知情、同意作为安装外用型家用摄像产品的一项条件,要求居民向有关部门备案外用型家用摄像产品的安装使用情况。
基层政府、社区、村居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应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普法宣传,制作家用摄像产品安装使用指南,教育引导居民在安装使用家用摄像产品时守住法律边界,兼顾相邻方的权益和感受,规避侵权风险。
当然,人们在安装使用外用型家用摄像产品时,应该承担第一责任、主要责任,与相邻方协商解决能否安装以及摄像产品的位置、拍摄范围等问题,并尽量购买使用渠道正规的合格产品,加强日常管理,该加密的加密,该定期清理的定期清理,从源头减少侵权隐患,预防侵权纠纷。
安装使用家用摄像产品不是私事,而是关乎众多相邻方的隐私权益。只有不断完善法律规则,凝聚社会共识,强化社会责任,才能管住管好家用摄像产品,才能让家用摄像产品规范安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