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交通运输局以合肥某足球公司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对其作出罚款决定,该公司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3月14日该案二审开庭,舒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朱旭松出庭应诉,出庭又出声,直面问题焦点,主动纠错。在二审开庭后,该局基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主动撤销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撤回本案上诉及起诉。
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治出解”的案例。从2021年起,安徽省实现并持续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调撤率逐年提升。
近年来,安徽省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尤其是,安徽省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健全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参与的“3+N”联席会议制度,牢固树立“调解优先、依法调处”的工作理念,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复议机关工作,将调解贯穿于行政争议处理各环节,构建“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的良好局面,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安徽省政府高度重视“以案促改促治”工作。今年年初,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典型案例,对重点执法领域的20起纠错案例逐案分析,提出规范执法建议。安徽省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得到司法部表扬,并在全国行政复议培训会上作交流发言。
安徽省还将印发《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行政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及时全面掌握本地区本系统行政纠错案件情况,认真剖析案件反映的执法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