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巢湖市检察院干警与社区网格员到居民家中收集民声民意,提供法律服务。
(上接AI01版)
一年多以来,巢湖市检察院牢记叮嘱,将传统文化智慧融入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优化检察听证方式,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与检察履职办案紧密结合,打造出以“公开、公正、为民”为核心价值的“洗耳‘公’听”检察文化品牌,并将该检察文化深度融入检察业务。
唐某某申请刑事立案监督一案源自房主与租客之间的纠纷。唐某某长期租住周某某的房屋,因租金上涨问题,双方协商退租,但未就家具电器存放过渡期达成一致。多次催告后,周某某破门而入,将唐某某留存的家具、电器拆移至他处存放。唐某某遂以物品被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周某某没有占有、处分故意,私自搬走租客物品可能涉嫌民事违约、侵权,但不属刑法调整范围,物品损坏也未超出合理风险范围,建议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解决。唐某某不服,随即开始申诉。
案件交由检察官魏张办理,多年的控申工作经验告诉他,唐某某需要解开的不是法结而是心结。不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已经多次释法说理,或许,“法律圈”的人不好使,该找“生活圈”的人来试试看了。
魏张组织唐某某代理律师、听证员、公安民警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社区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等听证员从日常生活角度阐述“冤家宜解不宜结”的道理,劝说唐某某解开心结,避免因小矛盾不断扩大控告范围,陷入无尽讼争。唐某某最终决定通过民事诉讼追偿损失,该案已于今年6月调解结案。
人民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他们不仅是检察机关走出门去化解矛盾纠纷的智慧来源,也是检察机关请进来助力高质效办案、做实公正司法的重要“外援”。
2025年3月,家住巢湖市某村的杨某某在村集体土地上种植树木,被本村居民发现并制止。冲突中,杨某某多次将村民吴某某推搡跌倒,致其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
在案件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杨某某均不认罪悔罪且拒绝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而其代理律师以其系子女唯一抚养人等为由,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检察官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社区干部、办案民警、被害人吴某某、杨某某辩护律师及其哥哥共同参与。听证会上,社区干部发言表明,杨某某子女长期由杨某某母亲照料,杨某某并非唯一抚养人。杨某某一家在村内长期逞凶霸道,存在一定社会危险性。
综合听证意见,检察机关依法驳回杨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继续对其羁押。今年10月17日,经巢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了解,2023年以来,巢湖市检察院对拟不起诉、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案件组织开展听证335场,其中79场在社区举行。今年11月,“洗耳‘公’听”检察文化品牌获评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家门口的检察院”
更应是心理意义上的“亲”
2025年11月,应勇检察长在巢湖市检察院调研时指出,基层检察机关直面群众诉求、直面矛盾纠纷、直面风险隐患,处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第一线”和“最前沿”。要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多、办案量最大的基层检察机关,能不能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整体评价。
李晓锦是一名有二十余年办案经验的老检察官。今年上半年,她办理了一起盗窃案。在某工厂收购原料的司机每次在过磅后,都会重新绕回厂区再取走一部分,持续较长时间才被发现。“我初步审查便认为案件存在疑点——过磅处就在门卫室附近,犯罪嫌疑人频繁装货后折返,不合常理,且将货物搬上车的动作很明显,门卫不可能长时间未发现。我怀疑存在内外勾连的情况,案件定性可能要改为职务侵占。”
以往考虑到往返现场调查的时间成本,检察官大多选择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请当事人来院询问。“请当事人来询问,言词真伪仍需核实,我决定直接去现场调查。”李晓锦多次前往工厂,查看现场方位,对照厂房监控视频,模拟盗窃路线与过程,发现盗窃位置确处于监控和视觉盲区,而工厂门卫年龄较大,既无岗前培训,也无工作规范。
经过亲历性审查,李晓锦确认本案仅为一起盗窃案,长时间未被发现的主因在于工厂对相关岗位人员管理、培训不到位,管理制度缺失,安全监控设施不完备。针对上述情况,巢湖市检察院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从健全企业管理机制、规范废品出入库管理、出入证签发等多方面提醒工厂,并开展2次法治宣讲,取得良好反响。
李晓锦的亲历性审查,带给当事人的是结果公正。而巢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韦军办理的一起案例,则让记者深切感受到解决程序“诉累”对群众来说,同样至关重要。
2025年1月,在一次接访中,巢湖市某食品厂法人代表陈某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监督申请。该厂将部分厂房租赁给一预制菜加工企业使用,但该企业2023年就被其他债权人诉至法院。债权人申请对预制菜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保全,法院在查封中因设备较大,且未了解到该厂房系租赁使用,便对厂房进行了整体查封。2024年,因预制菜企业长期拖欠房租,食品厂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违约金,腾退厂房。然而法院执行时才发现,因设备被另案查封,厂房无法腾退。更为复杂的是,2024年10月,该预制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述设备应当由资产管理人通过破产程序进行处置。
“这件事牵涉太多方面,我不知道找谁沟通,更不知道怎么沟通,我只想尽快拿回厂房,我们厂要发展,要开新产线,实在等不及了!”该案由巢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韦军亲自办理。接到线索后,他立即与陈某联系,了解了他的诉求。
“按程序推进,厂房终将腾退,但过程复杂漫长,厂房将长期处于被占用状态。房租虽可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受偿,但债务人债务过多,能否受偿、受偿多少无法保证。”韦军多次现场勘察,最终从减少设备长期搁置折旧损耗与陈某拿回厂房使用权属于同向而行这一角度,成功说服资产管理人同意对设备尽快拆除拍卖、腾退厂房。
在各方协作下,相关设备被及时拆除并顺利处置,被占用厂房于今年7月11日交付陈某。陈某随即对厂房进行装修并投入生产经营。
“建强建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建的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近’,更应是心理意义上的‘亲’;强的不仅是履职能力,更是为民情怀。”李鹏飞说。吴贻伙王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