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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趣论◎
古代骗子很疯狂,唐文宗都被骗三次
□赵柒斤
  李昂是唐朝第十五位皇帝,在位16年,执政后期被宦官软禁,《旧唐书》称其“恭俭儒雅……用人不明”。诚然,曾谋划消灭宦官的李昂,因用人失察导致功败垂成,他连续被骗三次,更让人哭笑不得。
  《旧唐书·卷五十二·列传第二》云:“穆宗贞献皇后萧氏,闽人也。穆宗为建安王,后得侍,生文宗……初,后去家入长安,不复知家存亡,惟记有弟,帝为访之。”文宗事母至孝,初登大位,接连降诏闽越寻找舅舅,以解母忧。于是,有个名叫萧洪的骗子,自称是太后的弟弟。相关部门将其带到太后的姐姐徐国夫人面前,让她和丈夫吕彰辨认。因年代久远,吕氏夫妇亦无法辨别真假,只好带着骗子面见太后定夺,一见太后,萧洪“呜咽不自胜”。骗子做足了戏,大家很快便认定骗子萧洪就是太后失散多年的弟弟。于是,“上(唐文宗)以为复得元舅,遂拜金吾将军、检校户部尚书、河阳怀节度使,迁检校左仆射、鄜坊节度使。”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被骗,时任宰相李训“雅知洪诈称国舅”,却并未揭穿。萧洪知道后便极力巴结李训,傍上宰相后,萧洪贪得无厌、无法无天的本性就充分暴露出来,不久因钱财问题与神策军发生矛盾,官司打到李训之处,“李训判绝之”,从而得罪了大宦官仇士良。
  就在这时,“闽有男子萧本又称太后弟”,仇士良趁机向唐文宗揭发萧洪行骗。经御史台审讯,萧洪对行骗供认不讳。于是,“诏流驩州,不半道,赐死”。
  做足功课的萧本,加上权势熏天的仇士良保荐,很快赢得唐文宗和一帮大臣信任。原来,“太后有真母弟,孱弱不能自达”,由于怕暴露身份引来杀身之祸,萧本探知后故意接近,“得其家代及内外族属名讳”,就顺利通过严格的甄别和盘问。
  谁知,开成二年(837年),又有个名叫萧弘的自言“太后弟”,唐文宗命“御史台参治非是”,结果发现“事皆伪妄”,于是下令将萧弘逐回原籍。想不到的是,两年后,昭义节度使刘从谏又上奏:“今自上及下,异口同音,皆言萧弘是真,萧本是伪。请追萧弘赴阙,与本证明。若含垢于一时,终取笑千古。”
  刘从谏的上表一下子将“国舅真假”事件飙升为年度最热新闻。唐文宗只好下令对此案进行“三司会审”,最终确认萧本、萧弘也是骗子。为此,唐文宗还作了公开检讨。
  其实,诈骗犯罪由来已久,在处理诈骗犯罪问题上,《汉律》就专设“诈律”一篇。而《唐律疏议》对“诈骗”定罪及惩处,又堪称中国反诈骗立法史上的一次里程碑。从立法内容看,《唐律疏议·诈伪律》一共二十七条(占整部法律条款5%以上),且每条款都附带“疏议”立法解释,尤其“诈欺官私财物”条规定:“诸诈欺官私以取财物者,准盗论。诈欺百端,皆是。若盗主诈取者,自从盗法:未得者,减二等。”就是说,唐代诈骗财物犯罪的量刑幅度比照盗窃罪处理。除一般诈骗犯罪,还对医药卫生领域的诈骗犯罪作出规定:“诸医违方诈疗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
  或许连续被骗三次的缘故,唐文宗在位期间,严格遵循《唐律疏议》、坚持依法打击诈骗罪的案例,或许对今天诈骗犯罪的预防和惩治能提供一些镜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