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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
三名包工头付完900多万拖欠工资
  本报讯 记者从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包工头包某、李某、张某因拖欠41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达916.32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亳州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面对法律威慑,三人最终足额支付拖欠的916.32万元劳动报酬。
  2024年12月23日,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工人反映“中丞时代天辰”项目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调查,包某、李某、张某挂靠安徽某建筑工程公司资质,以该公司名义承接该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期间,三人拖欠41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累计916.32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向包某等三人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工资。然而,三人逾期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因三人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3月26日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对包某、李某、张某三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面对法律威慑,三人最终于2025年11月3日将所拖欠的916.32万元劳动报酬足额支付完毕。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如遇欠薪问题,应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另据记者了解,亳州市人社局近日公开曝光了4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亳州市查处承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利辛县查处安徽森静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利辛县查处好优佳课外拓展服务中心实际负责人傅利生、亳州市谯城区查处谯兴堂建设项目工程承包人李景明等共拖欠77人超148万元劳动报酬,被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其中后3起案件拖欠的劳动报酬已支付完毕。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张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