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执行人承认法院判决的债务,但一时拿不出钱来,而且全家都指望着其猪场过日子。面对难题,金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代玉与两位受邀的县人大代表日前专程赶到被执行人的养猪场,展开了一场别样的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被执行人自2026年5月起,“月供”三头猪履约。
记者1月7日下午从法官处了解到,老王因经营猪场向李某借款30余万元,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偿还,李某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这笔债我一定认,可眼下实在拿不出钱来,全家都指望这个猪场过日子……”面对上门走访的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被执行人老王的话语里满是无奈。
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代玉与两位受邀前来的县人大代表,同双方当事人站在一起,为发生在该县的这起陷入僵局的债务纠纷寻找出路。现场没有审判台,也没有法庭,一场特别的执行调解,就在猪圈旁展开。傅代玉仔细察看猪舍、询问存栏量和出栏周期后,为本次调解定下了基调:“执行工作不能‘杀鸡取卵’,一定要找到既能兑现生效判决,又能保住群众生计的路子。”
这番贴近实际、带着温度的话,也赢得了在场人大代表的认同。然而,调解并不顺利。申请执行人李某起初态度坚决:“判决书白纸黑字,该还钱就还钱,我要的是现金,不是活猪!”她顾虑重重——生猪价格波动大,交付过程麻烦,自己又不懂养殖,接手后如何处理也是难题。场面一时僵持不下。
面对李某的抵触,执行干警将她请到一边,耐心帮她算起“两本账”:一本是“时间账”,如果坚持要求给付现金,老王短期内根本无力偿还,执行周期将大大拉长,甚至可能面临猪场倒闭、债权落空的结局;另一本是“价值账”,干警结合近期市场价格走势分析,说明按当前行情,以生猪抵债甚至可能比未来强制变卖资产更保值。与此同时,两位人大代表也从第三方视角向李某解释法院“活封活扣”、保障生产的善意执行理念,并承诺将对后续交付过程进行持续见证,消除她的履约顾虑。
另一方面,干警也与老王坦诚沟通,明确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并指导他细化履行方案,确保交付生猪的品质、重量符合约定,连运输等细节也提前安排妥当,不给申请执行人增添负担。经过几轮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李某的态度逐渐缓和:“大家这么耐心,都是在实实在在帮我们解决问题……那就按这个办法试试吧。”
最终,在法院主持和人大代表见证下,老王与李某当场握手言和,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自2026年5月起,老王每月向李某交付三头符合出栏标准的生猪,用以折价抵偿债务,直至全部清偿完毕。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窦祖军通讯员邵红阳王路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