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上旬,记者调查发现,为失信老赖提供订高铁票、机票服务的“黄牛”活跃在QQ、百度贴吧、微博、豆瓣、部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角落,有的甚至在淘宝开起了网店。记者实测发现,只需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加上两三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手续费,即可通过“黄牛”的“特殊渠道”为“限高”人员订得高铁票和机票。多家航空公司、第三方订票平台及中国铁路12306的客服查询后均表示,客票状态正常,尚不知道是如何出票的。(1月25日澎湃新闻)
航空部门和铁路部门采取措施限制老赖购买高铁票和机票,是履行构建诚信社会,对失信老赖实施联合惩戒的分内职责。而部分“黄牛”利用技术漏洞,或者篡改有关信息,帮助老赖订购其本应无权订购的票证的行为,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和挑战,且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被限制消费的失信老赖,如果依然实施相关消费行为,将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可能面临15日拘留、10万元罚款的司法制裁。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帮助老赖订票的行为,实际上相当于老赖逃废债的“共犯”。因为这些“黄牛”对老赖所受到的制裁是明知的,其在明知老赖通过正常程序不能订购机票、高铁票的情况下为其“开后门”,属于典型的帮凶。即便相关订票系统确实存在漏洞,也不能由此洗脱这些“黄牛”的罪责。也就是说,如果这些老赖违规乘坐高铁的行为被发现,其将面临司法拘留乃至刑事追责,“黄牛”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这些“黄牛”可能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如果“黄牛”依靠修改、篡改系统中的数据购买票证的话,则可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要是这些“黄牛”长期以此为业的话,实际上是经营了一种不被法律允许的“生意”,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构建诚信社会、法治社会是让每个公民都受益的好事,每个人都有责任向失信老赖说不。为失信老赖购买高铁票、机票提供“便利”的行为,无疑是向诚信和法治叫板。因而,无论是执法机关抑或司法机关,一旦发现类似行为,均应严肃处理行为人,让投机取巧的作恶者得不偿失。同时还应建构更加科学、完善的购票系统,精准识别并拦截老赖。这样方能让老赖被全方位围剿,倒逼每个人都养成诚实守信、尊重规则的意识。□史洪举/文沈海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