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民法典》施行,“离婚冷静期”正式到来。2月1日,“离婚冷静期”实施一个月,合肥市民离婚情况如何?有没有达到降低离婚率的目的?离婚办理程序是否更复杂?对此,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走访合肥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情况。
去年12月离婚人数明显增加
2月1日,记者来到蜀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入口处记者看到有关“离婚流程图”“离婚登记提供证件”和“离婚协议书(模板)”的指示牌,但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市民并不多。“登记离婚主要集中在2020年12月,那一个月我们办理了1000余例。从元旦开始,截止到一月底,我们已经成功受理了289对离婚登记申请,暂时还没接到申请撤回的。”一位王姓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在现场,记者看到一对夫妻正在办理离婚申请登记。据男方透露,之前听说有“离婚冷静期”,“本来想赶在政策实施前办理的,但因为没空,一直拖到这个月。”他表示,虽然手续比之前多了一步,但离婚是经过双方认真考虑协商达成的,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
王姓负责人表示,前来办理离婚申请的市民基本都知道有离婚冷静期,只是对具体流程不是很熟悉。“1月1日开始,我们的离婚流程为申请、初审(初审无误即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30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审查、登记发离婚证。”
随后,记者又从包河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从元旦开始,截至1月31日,目前共成功受理336对离婚申请,年龄主要集中在三四十岁,其中有7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相比往年同期,今年一月申请离婚的人数明显减少了。”工作人员表示,元旦前办理离婚的市民都知道有“离婚冷静期”,所以特意早早办理了手续,2020年12月是离婚申请的高峰期,一天都有五六十对夫妻来申请离婚,比前几个月多多了。”
瑶海区和庐阳区的情况也类似。瑶海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宋女士介绍,1月以来,有201对夫妻提交离婚申请,其中4对撤销申请,“去年12月有449对夫妻登记离婚,较往年同期增多了”。另庐阳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从元旦开始,截至1月31日,已成功办理218对离婚申请。“去年12月我们办理了724对离婚,都是加班加点办理的。”
冷静期对冲动型离婚影响大
不同于以往当天办理手续就能顺利离婚,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夫妻想成功离婚,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两次。具体来说,第一次携带材料去申请;初审无误后,30天的“离婚冷静期”开始计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是自婚姻登记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冷静期”最后一日。
由于“离婚冷静期”的实施,不少因一时冲动想离婚的夫妻需要更加慎重,考量更多。“以前可以直接来办理协议婚姻,当场就能办理。现在需要30日冷静期,冲动型离婚就减少很多。另外不少人担心离婚后买房仍有限制,在申请离婚时考量也更多。”包河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说。
冷静期只能适用于协议离婚
蜀山区婚姻登记处王姓负责人坦言,他们遇到离婚的理由有很多种,其中冲动型、轻率型不在少数。“以前出现上午登记结婚,下午又离婚的。现在不允许同一天办理两次婚姻业务,更需要谨慎。”该负责人强调,不管离婚还是结婚,都应该设置各自的“冷静期”,正确且负责任地对待自己的婚姻,“不少人喜欢‘挑日子’办理登记,其实更重要的是‘过日子’。”
针对不少市民提出因家暴等原因而离婚的,30天的冷静期会不会给某一方带来更大伤害?该负责人解释,“离婚冷静期”仅适用到民政部门申请的协议离婚,在遭遇家庭暴力、遗弃等双方达不成离婚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张与姚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吕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