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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疫苗”接种服务费降10元
  本报讯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复函,明确原核定的预防接种服务费中,疫苗储存运输费用将被扣除,也就是说,安徽打自费疫苗产生的接种服务费由每剂次30元下调为20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起的两年内。
  针对储存运输费,复函明确,省级及以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规定向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时,如果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省级及以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配送疫苗,省级及以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向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为10元/支。疫苗生产企业将疫苗直接配送至接种单位的,不得向其收取疫苗储存运输费。
  省级及以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收费时,应按规定使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同级国库,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吴碧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