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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讯2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省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省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目标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狠抓自身建设,奋力推进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建设,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