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无障碍环境是衡量城市温度的标尺,关系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关系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0年5月1日,《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进入法制化轨道;2020年11月,“《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无障碍服务提供法治保障”获得十大法治事件提名。
截至2019年底,我省常住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172万人,占总人口的18.41%;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886.8万人,占总人口的13.93%。此外还有大量的伤病人、儿童和其他有特殊需求的社会群体。无障碍环境需求强烈。不相匹配的是,一些地方存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标准、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为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将“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共享发展”列为2019年“法治为民办实事”九大项目之一。坚持立法为民,保障民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成立《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立法推进工作小组,完成《办法》送审稿。2019年12月《办法》以省政府第293号令公布,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共6章39条,主要从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责任主体、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及无障碍监督管理等5方面作出细化规定。
2020年10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多部门发布《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以指标指引互补、刚性弹性结合的方式,细化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举措、强化技术指导,指导全省各地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安全便捷、系统连贯的无障碍环境。该《导则》系全国首个省级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为全省各地推进无障碍环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据了解,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残疾人保障法》为基础、以国务院相关条例和地方实施办法为配套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而《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及《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导则》的出台,有效推动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进入法制化轨道,为我省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将有助于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及有特殊需求的人参与社会生活权益。
下一步,我省将以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为点,以点带面,逐步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从城市向城镇覆盖,向乡村延伸,规范化建设、针对性补足、多元化完善,在新建工程中强化无障碍设施的源头管控,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中补齐无障碍环境建设短板,同时不断提升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服务水平,让城乡无障更有爱。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