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2日,为加强管理,中国银行将全国1040处电脑中心统一成一套系统,集中设置在33个中心。联网之后,正在集中的中行各分支机构的电脑中心反映出账目上亏空8000万美元,很快又飙升到4.83亿美元。因为数字过于巨大,工作人员最初以为是电脑系统出现了技术故障。在反复核算之后得出结论:中行发生了银行资金盗用案。
通过对账目的分析,案发地点锁定广东开平。在发现巨大资金漏洞后,中行在全行系统追查。2001年10月15日,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出具书面材料,正式向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报案。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1993年至2001年期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3人,历时8年合谋贪污、挪用银行公款合计4.85亿美元,经周密计划,成功逃往国外,该案被认为是新中国贪污挪用金额最大的贪官外逃案。2001年11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广州考察指导工作,看完案情材料,气愤不已,批示“严查此案”。“许超凡案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时间跨度长,影响极其恶劣,国内外广泛关注。”据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追逃办成立伊始,就将许超凡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和中美追逃追赃合作重点案件。
据媒体报道,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案发后,在中央纪委统一协调下,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和广东省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协调美方开展联合调查。2003年9月,许超凡在美落网。
2004年4月,同案犯余振东自愿回国受审,并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但许超凡却选择了负隅顽抗,妄图利用美国法律漏洞逃避惩罚。根据中美达成的异地追诉共识,中央纪委组织协调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先后向美方提供15万页证据材料,组织有关证人向美国法庭作证。2009年,许超凡和许国俊被美法院以洗钱、诈骗、伪造护照和签证等罪名,分别判处25年和22年监禁。
据媒体公开报道披露,从2005年开始,中国公安部、司法部就与美国方面协商针对许超凡、许国俊的遣返工作,并与两人当面沟通。中方提出,如果他们愿意被遣返回国领刑,刑期不会超过20年,但两人均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