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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超4亿的巨贪薛纪宁受审
为原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局长,背后是倒查十几年的“窝案”
  一名被控受贿超4亿元的巨贪出庭受审。12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犯受贿罪一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薛纪宁落入法网背后,是原内蒙古银监局班子6名干部身陷监管腐败的一起“窝案”。
  被控受贿逾4亿元,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薛纪宁在担任中央金融纪工委案件检查二室主任、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党委巡视办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办理贷款、业务承揽、设立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37家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00437881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薛纪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该案目前在进一步审理中。
  退休5年被查,原班子近乎“一锅端”
  有媒体注意到,薛纪宁落入法网背后,是原内蒙古银监局班子6名干部身陷监管腐败的一起“窝案”。
  2019年5月24日,曾经的“明星”银行——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在金融圈掀起轩然大波。
  2021年1月,《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题为《彻查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背后的监管“硕鼠”》(以下简称《彻查》)的文章称,包商银行的“陨落”,究其根本在于不法金融集团的持续“掏空”,但监管腐败也是重要助推因素。
  《彻查》披露,2019年11月以来,经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联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历时一年,查明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等6名干部以权谋私、长期包庇纵容包商银行野蛮扩张、违法经营等问题。
  2019年11月16日,一份留置文书摆在了时任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刘金明的面前。刘金明,原任包头银监分局局长,正是其在包头工作期间,包商银行实现了初步扩张。由此,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背后系列腐败案件的“盖子”逐步揭开。
  一个多月后,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原包头银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柴宝玉被同时留置。贾奇珍从事和分管城商行监管近10年,直至包商银行出现重大风险前,其对包商银行无序扩张仍然听之任之。
  而这,远未结束。2020年6月4日,专案组重拳出击,对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3人同时立案并留置。至此,系列腐败案件全面揭开“盖子”。
  从薛纪宁退休5年被查,原内蒙古银监局班子近乎“一锅端”。
  包商银行背后监管腐败:从未处罚,大肆放水
  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清晰发现,原内蒙古银监局、包头银监分局对包商银行开展现场检查50多次,多次查出严重问题,却从未实施行政处罚,更未对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不仅现场检查从不处罚,而且准入监管避实就虚、蓄意拔高监管评级、信访举报核查敷衍了事,如此明目张胆的大肆“放水”,为包商银行的野蛮扩张大开方便之门。
  倒查十几年!专案组搜集整理了涉及包商银行的历年行政许可审批材料、现场检查、信访核查、监管评级、行政处罚等监管方面的详细材料。据专案组负责同志介绍,仅包商银行设立机构一项,每家的市场准入材料多则近千页,60多家机构的材料加起来,堆满了大半个房间。
  “令人难以置信,薛纪宁在任7年半间,原内蒙古银监局竟从未在党委会议上研究部署过对包商银行的监管工作。”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透露。综合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