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大别山东北麓的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共走出16位开国将军,是中国革命的策源地之一,享有“中国第一将军镇”之美誉。这里有保存完整的独山革命旧址群,共有9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组成壮观的“独山苏维埃城”,是全国罕见、安徽唯一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一个县级政府的完整建制旧址群,是集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党、政、军、文化、教育、司法、经济等为一体的县级机构遗址。其中在旧址重建的独山革命法庭,设立于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形成初期,是六安县苏维埃政府的司法和执法机构,在整个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中设立较早、机构较为完整、立法较为完善、制度较为健全、较具法院属性的司法机关。皖西红色司法制度中的人民陪审、国家公诉制度已初见端倪,尤其是《森林办法》,堪称中华苏维埃政权“环境保护第一法”。
据史料记载,独山革命法庭存续期间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时任中共六安中心县委书记舒传贤在《关于中共六安中心县委工作情况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记载,“惟苏维埃政府时,每天都有离婚的案件审判”。由此可见,“依法办事”早在苏维埃革命政权建设时期就已见端倪,而独山革命法庭在为服务苏区、维护稳定中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独山革命法庭与其他鄂豫皖革命法庭探索、制定、执行的司法制度,共同构成鄂豫皖苏区的司法体制。
皖西地区山多田少,森林资源丰富,盛产竹木、药材和茶叶等,也是当时人们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变革森林、山场的封建地主所有制,乃是土地革命的主要内容。六安六区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定了《森林办法》,全文共计八条,其中有七条涉及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语言通俗易懂,详细具体,对皖西地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产生过积极的作用。据《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