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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我省去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PM10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6月3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其中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流总体水质状况持续为优。同时,2020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639毫米,较常年偏多四成,为历史第二多。
  关键词:空气质量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9%
  公报显示,2020年,安徽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降幅居全国第7位、长三角第2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9%,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升幅居全国第3位、长三角第1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和黄山5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达标城市数同比增加4个。其中,黄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保持第5位。
  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9%,全省16个设区市重度污染天数累计为38天,同比下降45.7%。16个设区市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70.2%(亳州)~99.7%(黄山)。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黄山、宣城和池州市,排名后3位的城市依次是淮北、淮南和亳州市。
  污染物时空分布方面,全省污染物浓度呈现明显季节变化特征。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在夏季最低、冬季最高,臭氧浓度则夏季最高、冬季最低。PM2.5和臭氧是全省城市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
  整个“十三五”期间,安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中6项污染物除臭氧浓度有所上升外,其他5项污染物浓度普遍下降。PM2.5浓度下降23.5%;PM10浓度下降16.4%,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分别下降60.0%、14.7%和26.7%,稳定保持在一级标准;臭氧浓度上升15.6%。
  关键词:水质三大干流总体水质持续为优
  2020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136条河流、37个湖泊水库共32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76.3%,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点位),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
  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流总体水质状况持续为优;巢湖全湖及东、西半湖水质均为Ⅳ类、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地下水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16个设区市43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地表水水源地27个、地下水水源地16个),除亳州市地下水水源地因地质原因氟化物超标外,其余15个设区市达标率均为100%。9个县级市和52个县城所在镇(含黄山市黄山区和徽州区)的7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地表水水源地60个、地下水水源地13个),水源地个数达标比例为90.4%,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
  关键词:降水去年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四成
  2020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639毫米,较常年偏多四成,为历史第二多。据了解,2020年4月、5月、月和12月降水偏少,其他各月均偏多,其中1月、月分别异常偏多1.6和1.3倍,均为历史同期最多。
  年降水空间分布为:沿淮淮北891~1200毫米,江淮之间1200~1800毫米,大别山区和沿江江南1800~2905毫米。与常年相比,全省降水偏多,其中江淮之间中西部及大别山区偏多五至九成。
  同时,2020年安徽年平均气温为16.6℃,为历史第三高。较常年偏高0.8℃,与2019年持平,较2010年上升0.5℃。与常年同期相比,7月、10月、12月偏低,其中7月为历史同期最低,其他各月接近常年或偏高。
  江淮之间南部、沿江及江南部分地区17.0℃~17.9℃,其他地区15.2℃~17.0℃。与常年相比,全省大部分地区偏高0.5℃以上,部分地区显著偏高1.0℃~1.5℃。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