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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竞拍若属实可认定为扰乱司法拍卖秩序
  (上接A05版)
  6月22日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了上述两件拍品拍卖中止了,还有多件与游戏卡牌属于同一执行文书的待拍标的拍卖流程也被中止。
  6月22日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滁州市中院了解“U盘拍卖中止”一事,对方工作人员表示拍卖中止属实,以司法拍卖平台公告原因为准,即拍品与实际竞拍价格严重不符,可能存在恶意抬价的行为。那么,是否真的背后存在有人恶意抬价?这些竞拍者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需要调查取证结束后,才能确定。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条文看到,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此外,《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海军,刘海军表示,游戏王卡与U盘的拍卖,是由法院中止的,所以本次司法拍卖并未确认成交,不适用成交后悔拍的处罚规定。
  “但如果经查证属于恶意竞拍的,可以认定为扰乱司法拍卖秩序,依法处以十五日以下司法拘留,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刘海军说,当然,是否恶意竞拍,需要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