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2日,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发布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情况公示。依据《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合人才〔2018〕5号)文件精神,将第34批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及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该中心进行调查核实;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据悉,补贴对象主要是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1)博士;(2)35岁以下的硕士;(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