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I04版
发布日期:
引入遥感技术固定受损事实
——专访大运河淮北段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检察官曹林



  记者:今年6月,最高检发布了检察机关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典型案例,其中由淮北市濉溪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大运河淮北段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7个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类典型案例之一。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曹林:早在2014年,中国大运河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把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应尽之责。
  大运河淮北段是隋唐大运河通济渠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被评为国务院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长41.5公里,目前均为河道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带共约1850公顷。它西起淮北市濉溪县、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交界处,东至濉溪县、宿州市埇桥区交界处,流经濉溪县的铁佛镇、百善镇、四铺镇,可以说保护工作任务较重。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遗留、疏于管理等原因,大运河淮北段遗址存在违法建设、基础设施配置不达标、群众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大运河遗址保护。2020年2月最高检在我省等沿大运河8省(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办案活动以来,我们淮北市两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大运河公益保护案件线索排查和案件办理力度,通过大量的调查核实,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多家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形成保护合力,切实推进了大运河淮北段遗址保护的落实落地。
  记者:我注意到,现在检察机关在开展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调查中,无人机技术采用得比较普遍,但据介绍,你们在大运河遗址保护的调查核实上,大胆引入了现代测绘技术。这倒很有意思。
  曹林:是这样的。鉴于运河遗址的非显性和大跨度等特点,以及区域城镇化迅速发展的形势,我们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委托淮北市检察院信息技术部门采用现代测绘领域的3S技术(也即RS、GIS、GPS技术)以及地表污染物快速检测技术,对全区域开展遥感调查和抽样核实。GPS大家都很熟悉,就是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IS是地理信息系统的英文缩写,简单地说,我们运用这一技术,对海量的地理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而RS即是遥感的意思。
  实际运用中,技术人员首先在运河遗址专题图中提取运河保护区域范围的地理矢量文件,再按照遥感内业处理标准流程,对近7年来各时期遥感监测区域影像进行校正。针对这一区域内植被、水体、道路、构筑物4类主要地物,利用最大似然性算法进行分类,形成分类专题图,估算出不同年份构筑物的总面积,通过比对发现,近7年来遗址保护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存在逐年扩张趋势。为进一步佐证保护区域内构筑物逐年扩张的事实,技术人员又随机抽样7种类型的构筑物,采用现场调查固定+目视解译+影像叠加,形象且充分地证明了各类构筑物破土建设的演进过程。另外,针对区域内地表水污染、现代坟占压、非法取土等其他威胁遗址保护的现象也均做了采样固定。
  记者:可否这样理解,在大运河遗址保护调查方面,我们采用了检察+科技?
  曹林:是的,我们将科技元素融入检察工作,引入定量遥感技术固定了长周期、大跨度、非显性社会公益客体受损事实,全面高效排查了大运河淮北段遗址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检察建议的提出提供了翔实有利的证据。在此基础上,2021年1月29日,根据案件管辖的规定,濉溪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立案。
  记者:据了解,发出检察建议前,你们还举行了一个公开听证会。效果如何?
  曹林:应该说,效果非常好。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今年2月3日,我们淮北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召开了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开听证会,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生态环境局、濉溪县百善镇等9家行政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3人作为听证员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我们通报了前期调查核实发现的大运河遗址保护方面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如违建现象依然存在,区域内水体存在污染危险,界碑等基础设施配置未达到相关标准,宣传力度不够,群众运河遗址保护意识薄弱等等,并提出了即将发出检察建议的意见。3名听证员作出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上述9家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听证员们还对大运河保护专项检察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这彰显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充分体现了检察担当。这9家行政单位的负责人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听证会,深刻认识到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争做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先行县、示范县。
  这场听证会不仅与有关行政机关达成了大运河遗址保护的共识,而且起到了有效的法治宣传作用,为后来检察建议的落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2月5日,我们濉溪县检察院向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百善镇政府等9家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并上门送达,督促其依法履职。
  记者:后来整改情况怎样?
  曹林:收到检察建议后,上述9家单位立足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出台了相关长效保护机制,整改过程中,他们还主动邀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整改成效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对大运河遗址保护区内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保护面积60余亩;二是清理遗址沿线生产生活垃圾50余吨,增加沿线村镇垃圾运送班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设立大运河遗址保护、警示设施20余处,创作文艺作品,提升群众保护意识,吸收30余名群众自愿参与大运河遗址保护工作;四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发挥好乡镇文保员的作用,等等。
  对9家单位的整改情况,我们两级检察院协同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以及相关文物专家等进行了现场验收。通过验收,我们认定检察公益目的已经全部实现,遂依法对该案作出了终结审查决定。
  记者:这起案件办得很成功,您最大的体会是什么?
  曹林:大运河遗址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一家单打独斗可以完成的。淮北市检察机关立足实际,将运河遗址保护工作全盘考虑,向相关行政单位一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各司其职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协同做好运河遗址保护工作。被监督单位都很积极主动,他们根据检察建议要求,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大运河遗址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其纳入长期重点工作,并构建完善了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