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2版
发布日期:
打击偷窥黑产,完善法律不可少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并控制公共场所及家用摄像头,非法安装偷拍设备,出售破解软件,传授偷拍技术,获取他人隐私画面并借此牟利,形成了一条摄像头偷窥的黑色产业链,严重侵害公民个人隐私权。(8月10日央视)
  今年5月到8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摄像头偷窥黑产集中治理。目前,这项行动已近尾声。此次四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案情,如“针孔摄像头可让百人在线观看”,安装者代理商层层销售牟利,令人感到十分“扎眼”乃至“扎心”。
  当然,四部门的此次整治,不可谓不“狠”。一是掐断了偷窥黑产的信息传播渠道,比如,督促各类平台清理相关违规有害信息2.2万余条,处置平台账号4000余个;二是对偷拍工具、技术进行清理,比如,严打提供摄像头破解软件工具,查获非法控制的网络摄像头使用权限2.5万余个,收缴窃听窃照器材1500余套;三是减少可利用的外部平台漏洞——对18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视频监控云平台开展检查,发现处置越权操作等一批高危漏洞。无疑,这将有力压缩偷窥黑产赖以生存的空间。
  中央网信办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治理。而从舆论期待上来看,若能推动法律这一上层建筑的调整完善,抬高偷拍行为的违法成本,那么,公众对于个人隐私安全将更有信心。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拍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不得不说,如此代价很难让偷拍者产生痛感,因而也引起了一些争议。
  对于偷拍行为,刑法层面其实也有涉及: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在司法实践中,若偷拍行为未导致受害者出现重大疾病或死亡,一般很难被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刑事追责往往也就被束之高阁。
  犯罪会污染水流,而不完善的法律,则会让上游乃至源头变得易污易染。向隐藏在暗处的摄像头进一步宣战,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安全,有必要对现有相关法律加以完善。总之,打击偷窥黑产,完善的法律必不可少。张瑜/文陶小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