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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一密接者瞒报行程被立案调查
两次出入同一火锅店未如实报告而被群众举报,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报讯8月11日,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一份《关于紧急寻找杭州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鲍某同活动轨迹人员的补充通告》。其中显示,公安机关已就鲍某涉嫌刻意隐瞒行程的行为立案调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补充通告,8月7日17时22分,宁国市疾控中心收到浙江省疾控中心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协查函,函示8月3日宁国市鲍某、刘某与该无症状感染者乘坐同一车次同一车厢高铁,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8月10日,接群众电话举报并查实,鲍某刻意隐瞒在宁国市的部分行程,在流调工作中对个人两次到访“谭鸭血火锅店”(宁国市青龙东路宁国花园小商场1002-1011号,西津派出所对面)的事实未如实上报。目前,鲍某已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其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补充通告称,为进一步堵塞疫情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月5日18时10分,鲍某与其妻子进入“谭鸭血火锅店”,经营业大厅到达办公室,经过大厅时间为5~10秒;18时44分,鲍某与妻子从办公室经营业大厅原路返回离店,经过大厅时间为5~10秒。8月6日18时49分,鲍某与妻子再次来到该火锅店,在收银台向服务员索要2个一次性口罩,随即离开,整个过程持续时间为5~10秒。请上述时间内与鲍某同活动轨迹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前提下(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并按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根据此前官方发布的通告,鲍某的活动轨迹是:月3日约19时至19时32分,在宁国市北园路大牛烧烤店吃烧烤。8月5日约8时,自驾到宁国市农村商业银行总部(宁国花园小区南门对面),乘坐电梯至7楼综合办公室,约20分钟后离开。8月5日约19时,在宁国外滩SensoeCafe咖啡店二楼大厅就餐,餐后进入咖啡店附近的生鲜超市,未购物。8月6日约19时50分至20时10分,到华贝广场台客隆超市购物,其间到华贝广场吃货街零食店停留约3分钟,后至奕美花园小区旁的吃货街零食店购买零食后回家。对比补充通告可见,鲍某隐瞒了其与妻子8月5日和6日两次出入“谭鸭血火锅店”的活动轨迹。
  补充通告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就鲍某涉嫌刻意隐瞒行程的行为立案调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时,务必积极配合防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如实提供自己的行程轨迹。对不如实报告、虚假报告、刻意隐瞒行程轨迹等行为者,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也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出市,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