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获刑5年,就在刑满释放2年后,因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再次走上法庭接受审判。8月13日上午9时30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下称上铁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开庭】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受审
8月13日上午9时30分,上铁法院对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其间,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了辩护。庭审结束后,上铁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据了解,郭美美曾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9月被北京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2019年7月刑满释放。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将面临从重处罚。
【回顾】75人被抓,涉案金额超5000万
2021年3月,上海浦东警方发布一则通报,让郭美美再次成为热点话题。
通报中称,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生产人员曾某某(女,26岁),销售人员周某某(女,26岁)、郭某某(女,30岁)等32名犯罪嫌疑人。现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中提及的30岁女子郭某某就是郭美美。
据上海警方介绍,郭美美等多人所售卖的减肥药品中,成本一块多一粒,卖到最后第七个层级就达到一千多元一粒。
2020年12月,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收到一条线索:有人在网上销售假减肥药。警方追查发现,这款减肥药里添加了“西布曲明”这一违禁成分,并混合淀粉、色素等制成糖果或胶囊。该药品的生产窝点在四川、云南和山东三地,然后在网上发布广告招募代理商,主要在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
经过缜密的前期侦查,浦东警方于今年3月中旬对这一团伙实施抓捕,先后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的嫌疑人曾某某、周某某、郭某某等75人,捣毁生产窝点3处、销售窝点24处,现场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产原料约34公斤、生产设备3台以及外包装20000余件,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在这一团伙中,郭美美等人属于末端销售商,在朋友圈发布广告进行违法销售。
7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已依法对郭美美等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其中披露,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美美为销售,郭美美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该系列案中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综合上观新闻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