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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限购区域扩大
  8月24日,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该部门下发关于深化学区房调控政策的通知,扩大二手住房限购区域范围。扩大范围包括:自2021年8月25日起,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合肥市和平小学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新增限购范围内正在进行交易的二手房,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购政策执行: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的。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