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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与儿子争吵,她从19楼扔垃圾获刑
  本报讯8月31日,由六安市金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高空抛物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高空抛物罪,一审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据悉,被告人张某某与儿子争吵后,将重约一斤的厨余垃圾从19楼扔出,砸中楼下车辆。
  今年5月29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住处打扫完卫生后,因琐事与儿子发生争吵,情绪激动,将一袋厨余垃圾(重约500克)从19楼住所的厨房窗口扔出,砸中被害人许某某停放于该栋楼沿街商铺前的车辆,致车辆后挡风玻璃损坏。经查,该栋楼沿街商铺区域系该小区人员进出通道,平时人员流动量较大。当天,张某某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7月21日,金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张某某依法提起公诉。8月31日,金安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社区公开庭审。庭审中,检察官对本案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并就高空抛物行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向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金安区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窦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