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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查酒驾放行“公安人员”引质疑
山东省滨州市交警支队通报称涉事女司机系市局二级高级警长,执勤民警存在徇私情,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9月21日晚,山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一中队夜查酒驾直播时,一辆被查车辆中有人自称“是市公安局的”,交警未按流程执法便放行,被网友质疑执法过程存在漏洞。9月23日,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报称,经查,涉事女驾驶员林某某系滨州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其丈夫驾车行至检查点前方时,担心中午饮酒超标,交由林某某驾驶。通报称,民警程某某现场未及时收集证据,存在徇私情,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被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其余相关人员也受罚,林某某由市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现场直播】民警查酒驾遇到“公安局人员”
  9月21日晚上,滨州市经开区交警大队一中队在当地黄河六路与渤海十八路路口,开展一次查酒驾行动。这次行动邀请了当地媒体直播,网友可以在网络平台实时观看。
  就在网友观看时,一辆白色车从远方行驶过来,打算通过路口。交警上前查看,并与汽车驾驶员进行了交谈。
  直播过程中有网友发现,这辆汽车驾驶位和副驾驶位置上的两人进行了对调,车上一名驾驶员对交警说了一句“是市公安局的”,随后交警对其放行,媒体的直播镜头也转向另外一边。
  然而,这一场面却被网友抓住,并发出疑问“滨州交警查酒驾,可以放过自己人?”9月22日上午,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称,在这场查处酒驾行动中,针对网友反映执法过程存在漏洞的问题,市局交警支队调查后发现,确实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并表示将对相关人员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舆论发酵后,众多网友追问白色车辆中自称“是市公安局的”人员到底是谁?
  【二次通报】女司机是市局二级高级警长
  9月23日,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针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这份通报中提及,9月21日当天在交警的酒驾整治执法直播联动中,由一名民警带领四名辅警执行勤务。
  通报称,当天晚上10时56分,执勤民警发现一车辆异常停车,随即上前处置。驾驶员林某某称,刚才系其丈夫刘某某驾驶车辆,并称刘某某中午饮酒了,为保险起见,交由自己驾驶,其间林某某自称“是市公安局的”。执勤民警未按规定对二人进行酒精检测,违规放行。
  经过调查,驾驶员林某某,女,58岁,系滨州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其丈夫刘某某,58岁,系某公司职工。当天中午,林某某夫妻二人与家人聚餐,其间刘某某饮用53度金沙牌白酒一杯(约150ml),林某某未饮酒。当晚,夫妻二人在家中用餐后(晚餐均未饮酒)由林某某驾车(有视频监控)到广场锻炼、游玩,晚10时50分左右结束。从广场回家时,刘某某驾车行驶至交警检查点前方约100米处时,担心中午饮酒仍超标,遂交由林某某驾驶。
  【事件处理】执勤民警及相关人员被处理
  滨州交警支队在通报中提到,带队执勤民警程某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规定,现场未及时收集证据,导致刘某某是否构成酒后驾驶无法认定,且在后续采访中虚构事实、掩盖过错,存在徇私情,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市公安局党委经研究决定给予带队执勤民警程某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四级警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由四级警长降为二级警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交警大队大队长霍某某、分管领导邢某某分别给予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处理;对现场参与勤务的辅警批评教育。林某某由市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某某交由所在单位处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