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
吃饭、健身、理发……以办卡充值优惠为噱头吸引消费者,但有些不良商家在办卡充值后关门卷款跑路怎么办?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印发并公布《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对该市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引。(9月26日中新社)
这是全国首个关于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指导性文件,因而备受关注。在我国,集体诉讼又称代表人诉讼,是为解决多数人纠纷所设计的一种诉讼制度,有利于平衡冲突双方的诉讼能力,保障诉讼权利平等。集体诉讼使弱小的一方当事人得以基于共同利益而凝聚成为暂时的团体,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力量均势,真正体现民事诉讼“武器平等”的特征。
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重庆新政的发布,既是对《决定》的具体回应,更求真务实,旨在通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助力消费者更好维权。
说起来,集体诉讼并不是新鲜事,各地通过集体诉讼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尝试,早就已经开始了。新鲜的是重庆对此专门出台文件进行规范和指引,这不仅体现了当地有关部门的担当作为,也将在很大程度上,让集体诉讼成为新的、强有力的制度,从而形成消费者维权一边靠政府依法行政、打击奸商,另一边靠自主维权、与商家博弈的“两条腿走路”格局,最终达成官民上下共治、良性互动的局面,值得各地借鉴。
有所补充的是,现行《民事诉讼法》明确了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地位:对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能进一步激活公益诉讼制度,消费者就能通过消委会或者其他自我管理组织,便捷地启动公益诉讼,真正打痛无良商家。
当然,无论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还是进一步激活公益诉讼制度,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除了消费者自身和有关组织,司法机关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同时,商家也要明白,消费者是衣食父母。助力消费者更好维权,对应的也是助力商家更好经营和发展,以相得益彰,实现双赢。如果对此依旧执迷不悟,结果只能自讨苦吃。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被实践一再证实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