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河津市公安局11月4日通报称,当日7时58分,河津东关大世界商务酒店门前发生一起伤人案件。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并与现场群众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控制。经查,赵某在河津务工中与他人发生口角后持菜刀伤人,致现场三名劝阻群众不同程度受伤。受害人已到附近医院包扎治疗处置,伤势和情绪平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据网友发布的现场视频显示,事发时,有一名车主驾驶着一辆小卡车,连续撞击行凶者,将该行凶者撞倒,随后多人上前将行凶者控制住。
北青报记者从车主的同行人处了解到,车主为河津市一名复姓澹台的34岁男子。4日下午,车主澹台先生独家接受了北青报记者的采访,回忆了事发经过。他表示,当时没有时间考虑自己的安全或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只希望能够及时阻止行凶者继续伤人。澹台先生表示,事发后,警方也让他不必担心,认为他的所作所为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同日,北青报记者从河津市政府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当地政府已经了解到此事件,待警方认定车主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标准后,市政府方面会按照相关规章给车主颁发见义勇为荣誉以兹鼓励表彰。
□对话
“我觉得我得想办法阻止他”
记者:你当时是怎么注意到发生砍人事件的?
澹台先生:我早上7点40分左右在家吃早饭,吃完饭后我开着车,准备去厂子里上班。我开到事发的路口时,忽然看到前方很多人四散跑开了,然后隔着一段距离就看到好像有人在持刀砍人。当时我还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一个情况,后来那个行凶者走向我这边,照着一个老人的脖子砍,当时我才彻底断定这是一个凶手。我觉得我得想办法阻止他。
记者:怎么决定用车撞击的方式去阻止他的?
澹台先生:当时对方拿着刀,我不敢下车去阻止,就想着用车撞的方式去控制住他,不要让他继续伤人了。我用车去撞,他就跑开了,我看他还可能继续伤人,就调过头,继续撞他,把他撞倒在地了。
现在想起来会有些害怕,但当时我没来得及想那么多,我就觉得一定要想办法阻止他继续伤害他人。我驾龄有14年了,能够控制好车速,加上当时我距离他已经不远了,起步之后开不快,撞上他的时候速度大概不超过20公里/小时。我把他撞倒在地之后,他没起身,因此我再撞时就踩了刹车,没碰到他。后来看他又起身要去追别人,我才接着开车撞上去了。
“警察对我的行为予以鼓励
记者:行凶者后来是如何被控制住的?警察如何评价你的行为呢?
澹台先生:这个人被撞倒之后,刀子脱手了,事发的地方附近有人才市场,平时人就很多,这时很多路人一起冲过来,把这个行凶者给控制住了。我下了车之后,跟大家说,千万别打这个凶手,我打了两次110报警,很快警察就赶过来了,把这个凶手给带走了。
当时我已经把车停到边上,看到警察来了,我正要走,有热心市民叫住了我,跟警察说是我阻止了凶手,要警察表彰我。警察跟我说,我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让我别担心,我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他们还鼓励我当时的所作所为,认为我保护了别人。后来我还跟着警察一起去了事发现场,给警察还原当时的情况。
记者:目前你的车状况如何?
澹台先生:我的车刚刚买了没多久,事发前才做了首次保养。目前车前的梁和大灯有损坏。事发后,我都已经计划走保险了。
记者:你的朋友对我们说,你曾懊恼没能帮上最早受伤的几名受害者?
澹台先生:是的,我觉得如果我能够早一点到现场,也许就能阻止他伤害其他人了。包括后来这个人在我车旁砍了人,我也有些遗憾没有早些行动,但最开始我没办法确认这个人真的在行凶。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