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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批准陈建军为烈士
  本报讯11月15日,应急管理部批准在营救轻生女子中牺牲的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齐山路消防救援站陈建军同志为烈士。
  11月12日上午10时14分,亳州市蒙城县商贸城篮球场老农行四楼楼顶有一女子意欲轻生,蒙城县齐山路消防救援站奉命到场救援,陈建军同志主动请缨并负责现场救援。11时04分,轻生女子情绪异常激动,对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的劝说不予回应,随后突然跳楼,陈建军同志不顾个人安危,迅速实施紧急救援,在营救过程中紧紧抓住女子并与其共同坠落,不幸英勇负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陈建军同志牺牲后,应急管理部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向陈建军家属表示了亲切慰问,并全力做好善后工作。
  此外,11月14日上午,淮南市文明委决定,追授陈建军同志“淮南好人”荣誉称号。
  陈建军,男,汉族,1997年7月出生,安徽淮南人,中共预备党员,2014年9月参加工作,三级消防士消防救援衔。曾荣获先进个人1次、优秀士兵2次和嘉奖2次,先后参加各类灭火救援战斗1300余次,疏散营救被困人员近百名。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