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5版
发布日期:
心存侥幸难逃法网
司机前一晚酩酊大醉次日一早醉驾送学生
  本报讯近日,客车司机何某某前一天晚上大量饮酒,次日一早开车接送学生,结果被怀宁交警查出隔夜醉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何某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1月18日8时许,在怀宁县城稼先路与茶岭路交叉口,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河中队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皖H337××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4人)进行超员检查时,发现该车载有9名幼儿园学生和1名幼儿园老师,客车并不超员,可司机何某某(男,49岁,怀宁县高河镇平安村居民,持A2证)行为举止异常。面对检查时,他仅将驾驶室窗户降下一小半,不敢直面民警。在让何某某将驾驶室门打开后,民警闻到了浓浓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测试,何某某静脉血中酒精含量超过了80mg/100ml的醉驾标准。于是,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血送检。
  11月19日,经检测,何某某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87.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何某某供述,其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专门用来为县城某幼儿园接送家住农村的学生,当天早上他还没来得及吃早饭,酒是前一天晚上喝的,当晚感觉有点多,想不到第二天还会有影响。
  郑生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