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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研讨聚焦检察侦查
  本报讯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检察侦查工作发展?11月11日,省检察院召开强化法律监督检察侦查工作研讨会,就检察侦查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探讨。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主持研讨会。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国庆,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高宗祥,省纪委常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郑斌应邀参加研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芳德、鲁建武,检委会专职委员包来友及安庆市检察院检察长顾玫帆等参加研讨。
  研讨中,陈武首先从宏观上就检察侦查权与监委调查权的区别,检察侦查权的基本定位,检察侦查权的政治属性、法治原理和检察属性,检察侦查权与过去自侦权的区别,检察侦查权的边界和法律监督的刚性措施等问题作了提示发言。
  李国庆认为,检察侦查要从增强监督刚性、加强诉讼环节监督、注重“三个效果”统一、规范监督工作流程等方面不断完善。高宗祥建议,要做好与监委配合协作积极履行好检察侦查权,充分发挥上下一体的检察侦查优势,着力加强检察侦查队伍建设等。郑斌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监检协作配合与沟通衔接,共同做好线索移交,畅通沟通协作渠道,共同探索更好的规范流程机制。
  话题研讨既重宏观,也要落脚微观。陈武接着从侦查机制、侦查意识、侦查规律、侦查策略、侦查技巧、侦查效果等微观层面引导与会人员交流看法。
  陶芳德在分析了检察侦查工作面临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后提出,既要强化与监委配合意识,又要主动作为;既要有线索意识,又有疑点转化意识;既要坚持上下一体,又要横向联动;既要注重主观证据,又要注重书证等客观证据收集;既要抽调专业人员参与办案,又要注重办案中培养新生力量。针对检察侦查机制问题,鲁建武建议,要构建案件线索发现机制,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建立特别侦查机制,灵活运用立案管辖,积极筹建指挥中心;建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包来友则从大胆公开调查、充分运用思想工作、做好监检衔接、敢于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加强组织协调、加强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结合目前检察侦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顾玫帆认为,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支持,主动作为发现线索,突破案件;加强检察侦查队伍建设,强化监检协作配合,加快检察侦查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办案基地及指挥中心建设。
  陈武在作最后总结时指出,此次研讨很有必要,与会人员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作了很好的发言,进一步加深了对检察侦查的理解和把握,充分体现了党委、人大、监委对检察侦查工作的支持。全省检察机关在检察侦查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效果导向,坚持辩证思维,进一步深化检察侦查理论研究,不断开创检察侦查工作新局面。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