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下称《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条例》将成果转化单独设置成章,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各类概念验证中心。
当前,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是一个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条例》专门设置一章,围绕成果转化全链条进行了规定和设计。其中,在成果中试环节,《条例》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各类概念验证中心,支持建设综合性和专业性中试基地,支持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建立中试平台。在成果交易环节,《条例》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个人进入科技市场开展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应用。
此外,《条例》明确提出,建立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领军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全过程培育链条。目前,合肥对这几类企业都有不少政策支持。
例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试行)》明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的1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低10万元,最高100万元。
对高新技术企业,《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明确,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对高成长企业,《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扶持若干政策》明确,对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当年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高成长种子企业、超过15%的潜在瞪羚企业、超过10%的瞪羚和独角兽(含潜在)企业,分别按照研发费用的50%、20%和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享受500万元补贴。
对领军企业,《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支持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支持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