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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落实职业本科学历平等,需有示范效应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意见》,将职业本科纳入现有学士学位工作体系,二者的学士学位证书格式一致且价值等同,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效力。(12月9日《北京青年报》)
  对于职业教育来讲,这是一个好消息,表明政府全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决心,通过实施“学历平等”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发挥其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的作用。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存在教育资源少、学历地位低、教学水平低、生源质量较差等问题。社会各界普遍戴着有色眼镜看职业教育,家长和学生不愿意报考职业院校,进而造成中考、高考焦虑,教育内卷化,职校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受到歧视,面临找工作难、收入低、职业前景黯淡等困境。因此,实施职业本科“学历平等”措施,将发挥“杠杆效应”,激发职业教育变革动力,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各种弊端,让职业教育走上发展快车道。
  由于职业教育长期受到不公待遇,很难一下子扭转局面,所以应借助推行“学历平等”的契机,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打开突破口,形成正向“示范效应”,从而真正扭转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歧视观点。比如,各地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应发挥带头作用,率先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在招聘时不搞学历歧视,对两种学历体系一视同仁,不再排斥技能型人才,从而引领社会风气,引导更多企业树立“学历平等”观念。
  实现“学历平等”很难一蹴而就,仅凭一份文件是不够的,还需要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以及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办法,通过法律维护“学历平等”。因此,在各个社会应用领域发生歧视职业本科学历时,教育、劳动、司法等部门应主动站出来,积极帮助职业技能人才维权,让违法者承受相应的法律代价。由此,通过实践操作,为职业教育撑腰,让教师和学生看到“学历平等”的希望,共同努力去提升职业教育水平。
  □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