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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于明年3月5日召开
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建议于明年3月4日召开
“乡镇融”入选报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案例
定远:让城乡居民共饮“同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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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建议于明年3月4日召开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于明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还决定,明年3月1日至2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为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