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合肥市瑶海区的王大爷身份证显示的出生日期为1951年10月1日。按照规定,年满70周岁的他可以领取每月140元的高龄补贴。但令他头疼的是,其个人档案中登记的出生日期为1952年2月2日,按照这个日期,他未满70周岁,这导致他至今未能领取到补贴。为何会出现年龄不一致的情况?是否可以纠正呢?1月5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与王大爷一同来到合肥社保中心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办理退休及高龄补贴等事项,都须以档案上登记的年龄为准。
【市民反映】
档案年龄有偏差,无法领高龄补贴
据王大爷介绍,他于2007年退休,现在已满70周岁。“我听说年满70周岁可以领取高龄补贴,所以到了岁数后准备申请领取。”王大爷说,在他本以为年龄到了能享受政策时,没想到卡在“年龄”上了。
王大爷说,他的实际出生日期是1951年10月1日,身份证、户口本及多项个人证件上均显示为这个日期,但个人档案上登记的日期却是1952年2月2日。谈到为何登记的是这一日期时,王大爷很纳闷:“我也是前不久才知道档案上写错了。我们那个年代都不在意这些,登记后也没人去核对,出生日期甚至名字写错是常有的事。可是谁知道老了,还会有这样一个影响呢?”
不仅如此,王大爷从管理档案的街道处询问得知,他档案中的信息有的登记为1952年,有的登记为1951年。关于档案上的年龄误差,王大爷很是无奈。
【部门回应】
领取高龄补贴以档案年龄为准
当身份证年龄和档案年龄不一致时,办理高龄补贴应该以哪个为准呢?1月5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陪同王大爷来到合肥社保中心进行咨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退休及高龄补贴都须以档案年龄为准,而在王大爷的档案记载中,既有1951年,又有1952年,那么就要以档案中首次登记的年龄为准。
在弄清楚事情原委后,王大爷接受了自己暂时无法领取补贴的结果。不过,对于年龄上的误差,王大爷倒是很想纠正过来,“我希望自己的信息能够一致,哪怕统一改成1952年也行。”那么,如果档案中存在两个出生日期,是否可以纠正统一呢?对此,合肥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最好再次去确认一遍档案中首次记载的日期,如果档案中首次记载的出生日期为1951年,那么就可以根据这个记载进行统一更正;如果档案中首次记载的出生日期为1952年,那么就需要找到比此记载更早的相关证明,如孩童时期的学籍信息等,来证明王大爷的出生日期确实为1951年,这样才能进行统一更正。
对此,王大爷表示,他祖籍滁州定远县,幼年曾跟随父亲辗转去过淮南、安庆,找到当年信息的可能性很小。“我记得第一次上学是在安庆,当年那个学校估计早就不在了,不过有机会还是会找找看,希望能够尽快纠正。”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见习记者吴悦记者吕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