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华诞普天漫喜庆,90年检察踔厉正风华,2021年,全体安徽检察人立足新起点,迈出新步伐,共办理各类案件199805件,同比上升14.7%。其中,审查逮捕24348件36002人,审查起诉54537件75166人,刑事、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8020件,公益诉讼案件10882件。
自觉能动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起诉涉黑涉恶犯罪773人。依法起诉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程某盛等人涉黑案,取得较好社会效果。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和谐安全的基本诉求,保持对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2466人,起诉3479人。
积极保障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服务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地,制定实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10条意见。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46人,同比上升4.9%。审慎办理涉科研人才、涉科研企业案件,依法不批捕124人,不起诉30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强化年、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等专项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76人,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464件,督促清理受污染水体3757亩,清理固体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1.5万吨,坚决守护好江淮大地绿水青山。
跟进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安徽版”,首次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互动交流、司法协作等活动150余场次。
倾心尽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始终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及时出台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大举措,健全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等5项特色制度,启动服务民企五大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和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清理“挂案”420件,依法监督撤案155件。坚持双向保护,依法起诉侵害民企权益犯罪473人,对涉民企案件依法不批捕396人、不起诉790人。
主动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97人,起诉洗钱犯罪47人,向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70余份,成功办理全国首批“自洗钱”案件。构建“一体化”纠纷化解机制,扎实开展支持起诉、检察和解工作,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促进检察和解654件;支持起诉案件1594件。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3%。
坚持人民至上助力加快幸福安徽建设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323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238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达1.2亿元。合肥检察机关办理的李某常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入选全国“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坚决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督促有关部门排查1100多个小区、15万个窨井盖,排除1.6万个安全隐患点。坚决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针对高空抛物、“飞线充电”、加油站扫码支付等安全隐患,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37份,督促排除隐患1568处,努力化解群众的“急难愁盼”。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03件701人。依法办理“大志集团”“好车贷”等特大非法集资案。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犯罪,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犯罪6715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243人。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大中专院校全覆盖开展电话卡、银行卡等“两卡”犯罪警示教育,严防在校学生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突出保护特殊群体权益。自觉当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护薪人”,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9人,支持讨薪起诉1281件。持之以恒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起诉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2230人。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依法不批捕953人、不起诉722人。依法保护老年人、妇女等合法权益,起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犯罪2232件2630人。
全面履职尽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0290人、依法不起诉10714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9610件65614人。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决定不起诉9144人,不诉率13.9%,同比增加2.4个百分点。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认真办好每一件“小案”,既严格规范办案,又体现司法温情。
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做优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94件、撤案119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6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07件。依法监督纠正肥东80岁老人“两棵树”案,坚决做到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335人。做精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322件,法院采纳率同比上升20.5个百分点。积极破解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05件。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制定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南,开展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专项监督,监督审判机关纠正虚假诉讼953件,移送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45件52人,该专项监督入选安徽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司法救助等举措有效化解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71件,位列全国第一。
加大公共利益保护力度。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4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633件;提起公益诉讼808件。紧盯“4+5”公益保护法定领域,组织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城乡“微环境”治理、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办理公共卫生、大数据安全、文化遗产保护等案件83件,同比上升88.6%。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热潮。扎实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实施律师互联网阅卷、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等15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实现全覆盖,阅卷成功办理数达6012次,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实现了“一次不用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99件,发放救助金2799万元。
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弘扬英模精神,配合省委与最高检联合召开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王敏同志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广泛学习宣传周会明、魏晶晶、王敏等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向英模致敬、砥砺前行。
持续深化检察管理创新。严格执行“案-件比”质量评价标准,引导检察官在每一个刑事诉讼环节追求极致,刑事“案-件比”1∶1.18,减少了2.5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对各类案件开展听证3592件次,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开展全省首例公开听证网络直播,尝试以“在线办案”方式,让规范司法深入人心、便民司法可触可感。
着力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升年要求,实施“1234铸魂强基”工程,组织在职检察人员业务培训4739人次。持续开展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典型”双引领争创活动,涌现出20个经验典型和特色品牌。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全面梳理代表意见,逐项研究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精心办结并反馈人大代表建议50件,办理转交案件和事项47件,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57次。
多角度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集中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举办检察开放日74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全省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6552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937条,公开法律文书402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