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络上一条短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拍摄者说着“开始了哦”,便拿出手电状的“神器”朝不远处广场上正在热舞的阿姨们一按,音响瞬间就“哑了”。阿姨们围着音响调试无果,认为音响坏了,只好陆续离开。“这些跳广场舞的阿姨,我忍了两三年,现在用这个办法才管得住她们。”该视频拍摄者南宁市民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2月14日《工人日报》)
“反广场舞神器”,其实是一个大功率遥控器。原理是用内置的智能芯片,向智能音响发射设置好的红外光,让音响关机、切换模式、切歌等。智能音响难以正常工作,广场上热舞的阿姨们自然会扫兴离开,广场舞噪音扰民也就得到了暂时的控制。
一直以来,人们对广场舞噪音扰民愤怒之余更多还是无奈。有的地方要求广场舞者佩戴能够接收指定频段音响的耳机;有的地方要求按规定控制活动时段和音量……但广场舞噪音仍不绝于耳。
“反广场舞神器”更像是一种恶搞式泄愤。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使用“反广场舞神器”,应向有关部门报备,否则有可能构成违规,一经查实将面临被处罚的风险。
另一方面,用“反广场舞神器”,反制广场舞噪音扰民,还可能导致矛盾升级、关系恶化。因为靠“神器”反制广场舞扰民,与大爷大妈们捍卫跳广场舞权利的决心,很难一决高下。
所以,反制广场舞噪音扰民,最终还是要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前不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今年6月5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违反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根据居民意见和法律,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让广场舞爱好者有法可依,让广场舞噪音扰民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广场舞不扰民了,喜爱广场舞的人和不跳广场舞的人相安无事、和睦共处,公共场所的环境更美好、和谐,“反广场舞神器”也就没有存在的空间了。卞广春/文王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