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2版
发布日期:
【戏画闲言】“人脸支付进校园”不妨多些审慎
  近日,有网友质疑,湖北省巴东县一所中学推行“人脸支付”系统是否有必要性,第三方平台能否保障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涉事学校回应,该校师生均为自愿使用“人脸支付”,学生人脸信息采集,是在家长同意的情况下,由学生监护人陪同学生完成。(2月20日澎湃新闻)
  在科技革命如火如荼的当下,一些依靠传统手段耗时费力的事情,依靠科技手段立竿见影就可以解决。科技改变生活,让一些人产生了盲目的“技术乐观主义”。然而,这些人在享受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忽略和漠视了科技所带来的风险、伦理困境等问题。
  涉事学校是一所初中,不少学生尚未满14周岁。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处理其信息。在工具理性的驱使下,涉事学校推行“人脸支付进校园”,显然背离了相关规则。
  人脸支付没有原罪,技术运用却不能没有禁忌和边界。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也曾公开表示,“对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我们要加以限制和管理。现在我们希望学校非常慎重地使用这些技术软件。”“人脸支付进校园”引发网友的担忧和焦虑,不仅在于它背离了相应的社会规范,也在于它背离了程序正义。至于校方所称的“自愿使用”,显然缺乏说服力。
  伴随着社会变迁,信息作为一种资源乃至一种社会资本的分量在逐渐提升。人脸信息关乎权利尊严,一旦被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很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导致个人隐私、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推行人脸支付不能自弹自唱、孤芳自赏,而是要实现技术与法律、道德、伦理的有机统一。在科技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让新技术运用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治理轨道,才能最大限度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用心于正,一振而群纲举;用心于诈,百补而千穴败。”明明校园一卡通可以满足师生消费所需,何必迷恋“人脸支付进校园”?说到底,守卫校园,我们要用最严密的举措;保护未成年人,我们要用最大的善意。
  杨朝清/文沈海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