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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卖平台无证卖凉菜合肥王良才酸菜鱼店被罚
  本报讯2月21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在外卖平台售卖凉菜却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被罚。
  2021年11月18日,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举报,反映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但其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要求查处。为查明相关事实真相,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及其在外卖平台上的网店进行检查。
  经过对当事人询问,当事人在店内经营保健食品及在外卖平台上经营冷食类食品情况属实。去年12月15日,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查函,要求协助调查当事人在外卖平台的销售额。
  后经查明,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于2018年7月11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该店于2020年5月起在外卖平台上经营凉菜。根据平台显示的数据,该店通过外卖平台经营凉菜的货值金额为244元,违法所得244元。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将外卖平台上的凉菜下架。
  记者了解到,2021年11月25日,当事人申请变更《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021年12月14日,当事人取得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增加了冷食类食品制售。
  当事人未经许可在外卖平台上经营凉菜,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予没收违法所得244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梅辰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