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雪辉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该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以往每换一家医院就要重复再做一次检查这种极大困扰患者的问题,将得到解决。(2月28日《潇湘晨报》)
病人苦重复检查久矣,3月1日起,“医院检查结果互认”真是个喜大普奔的好消息。检查结果互认,不但可以避免患者的“钱包”无端“缩水”,更有利于节省患者的就医时间,还可以杜绝短时期多次检查对身体的伤害,好处那是说也说不完。不过,检查结果互认真正“落地”,还需要过三关。
首先要过技术关。毋庸讳言,“小医院”和“大医院”在医生技术、诊断经验、设备配置等方面有明显的差距。三甲医院的医生对普通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信不过,进而要求重新检查的情况,我们就医时经常能碰到。现实中,也曾发生两家医院因检查结果互认产生漏诊从而对簿法庭的情况。所以,通过加强培训、医生轮岗、技术交流等措施,尽快提升“小医院”的检验水平,刻不容缓。
其次要过利益关。目前各个医院都配有规模不等的检查检验设备,其中有些还购价不菲。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意味着一项检查只做一次,这必然导致不少设备的利用率明显降低,并进而影响医院的整体效益。此前见诸媒体的“手术室里全是钱”“医疗事业蒸蒸日上”等医院的新闻,说明医院虽具有公益性质,但也无法忽视成本收益核算。所以,如何避免某些医院和医生的重复检查冲动,需要相关部门思考。
最后要过认识关。检查结果互认是患者的福音,但这只是对于不必要的检查不再重复检查,而不是所有的检查全都“一刀切”只做一次。患者对此要有正确认识。对于那些短期内可能有反复或者快速变化的病情,该多次检查检验还是应该检查检验。现在一些医生已经开始发愁,如果需要病人多次检查时,碰到那种“顶牛”的患者拿“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说事怎么办?所以,配合医院,相信医生,我们所有人都要过认识关。
干实一件事,赢得万人心。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现了相关部门坚决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决心,也赢来了群众的“怒赞”和期许。此情此景下,以“技术关”“利益关”“认识关”为突破口,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进一步做好、坐实,为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全国互认奠定坚实基础,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