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I01版
发布日期:
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精准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栅洁
  记者:栅洁书记您好!感谢您在全国两会的繁忙间隙接受本报专访。您到安徽履新后,多次通过调研、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指导检察工作。您如何评价一年来全省检察工作?
  郑栅洁:谢谢您。去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新起点,狠抓执行力,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检察职能有效履行,与政府探索“府检联动”新模式,出台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双十措施”以及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意见,建立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46人,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464件,清理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420件。二是司法为民举措务实,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经济犯罪,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入开展“温暖控申”,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1281件。三是从严治检扎实推进,一体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广泛学习宣传周会明、王敏等检察英模先进事迹,帮扶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检察队伍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记者:刚才您提到“府检联动”,我知道您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大力推动省政府与省检察院之间构建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取得积极成效。到安徽工作不久,您给省检察院布置的第一份“作业”就是探索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有什么考虑?
  郑栅洁: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安徽见行动”的重要举措,是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实际行动,对于发挥“府检”职能优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有的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运动式”“一刀切”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问题依然存在。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业优势,既能有效防范权力滥用,也能防止权力运行受到不当干预,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府检联动”,有利于检察机关协同政府机关让社会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二是有利于更实服务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对安徽面临的发展形势和环境作了深刻分析,明确了建设创新、共进、美丽、开放、幸福的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奋斗目标。“府检联动”机制的构建进一步从微观上为“府检”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增进民生福祉,规划了操作路径、提供了法治赋能。三是有利于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府检联动”机制运行后,通过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完善四项具体机制、落实三项保障措施,不仅有利于拓宽法律监督渠道,也有利于进一步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难、监督软问题,从而为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政府部门和全省检察机关要把这个平台搭建好、运用好,共同探索积累“府检联动”的安徽经验。(下转AI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