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了帮助身受重伤的农民工拿到赔偿款,亲赴工地深挖证据;她连续7年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服务群众3000余人次……她就是王金梅,1994年起从事律师职业至今已经28年,现任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帮助弱势群体
王金梅自1994年开始踏入律师行业至今已经28年。“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对自己提出较高的要求,在为人处事方面要坚持自己的做事风格,坚持做人的原则,不做违法违规违纪的事,坚守底线,才能无愧于自己的内心。”王金梅告诉记者。
几年前,王金梅为了帮助身受重伤的农民工王某某拿到赔偿款,亲赴工地深挖证据,将调解与仲裁同步进行。“该案自受理至结案不到两个月,王某某是一位举目无亲的老人,为了帮他追要侵权损失,我们昼夜奔波,寻访证人,仔细核算每一笔费用支出,认真钻研案件细节,最终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当日老人便拿到了赔偿款。”王金梅回忆。
2013年,高一学生郑某因涉嫌聚众斗殴即将前途尽失,当年10月,王金梅接受法援指派担任其辩护人,她深知肩上承载的是一名少年的未来。因案情紧迫,且郑某系未成年高一学生,王金梅便及时会见了郑某安抚其情绪,仔细了解案情,反复查阅案件材料后她认为指控郑某参与聚众斗殴犯罪证据不足。为此,王金梅与检察机关反复交流沟通,检方最终采纳了意见对郑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郑某重返校园。
开展法律公益咨询,服务三千余人次
王金梅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在她的带领下全所15名律师也加入了无偿献血行列。2015年,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在滁州市律师行业率先建立起党支部,王金梅担任支部书记。“从那时起,我们就经常组织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如爱心捐赠,去社区、学校、部队进行普法宣传,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加无偿献血和城市文明创建执勤等。”王金梅介绍,在支部组织下,他们积极走进社区、学校、广场、企业开展各类公益法律咨询,服务群众3000余人次。
“首先我是一名党员,我认为参与公益是一种积极、健康而又快乐的生活方式。当你帮助别人时所获得的快乐是做任何其他事所不能比拟的。人活着的价值是自己得到快乐的同时,也帮助了别人。”王金梅表示,她今后会继续参与各项公益活动,为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奉献自己的力量。
自1994年开始执业以来,王金梅先后担任滁州市律师协会理事、滁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滁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滁州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成员、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成员,并获安徽省司法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荣誉称号,被中共滁州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