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2日,我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通知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全省高速公路疫情防控通行管控措施,维护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秩序;对于此前已关停的收费站尽快恢复通行,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收费站,确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关闭的,由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按规定报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经批准临时关闭的,实施关闭前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关闭信息及其他道路通行方案;经批准临时关闭的收费站,经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评估具备恢复通行条件的,当地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恢复通行,恢复通行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管控方面,我省要求此前已关停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于4月12日12时前恢复运营,并向社会公布。当地政府要会同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单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服务区安全运营;对恢复通行或运营的收费站、服务区,当地政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放得开、管得住。确需继续关停的服务区,由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按规定报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审批,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关停的服务区,要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满足驾乘人员基本需求。
此外,我省要求各地要为因疫情滞留在封闭区域、防疫检查点、服务区等地的货车驾乘人员提供餐饮、如厕等基本服务,确保各项措施及时有效落实。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