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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防疫的底色是依法办事
  □然玉
  19日,网上流传一份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通报称,月11日,黑龙江省绥化市直属一学校,因一名高一学生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对该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该通报立即在网上引起了热议。随后,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回应,表示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政策理解有偏差,做出的决定不当,责令学校整改、让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4月19日澎湃新闻)
  精准防疫、强力抗疫,有赖于凝聚最广泛共识,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在此过程中,学校作为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对学生严格管理,原本是很可以理解的。但需要厘清的是,这种“严管”始终当以法律为准绳,是要有明确标准和稳定预期的。
  此事曝光后,质疑之声铺天盖地。重压之下,就连绥化市市长都急急出面“灭火”:“该事不属于教育局处置,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没有同意该处置方案”“教育局该文件是没有效力的。对于该学生,不会开除只会进行批评教育。”这波发声,说是纠偏也好,说是“切割”也罢,总归是释出善意、须应民意了。除了对涉事学生个人命运的救赎,市长此番言论,实则还引出了另一重思考,那就是,应急防疫机制下,公共职能部门的职权划分和履职协同问题。
  绥化市市长专门强调,“该事属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事情”。这一判断,在某种意义上是成立的。一个基本的事实是,“防疫指挥部”作为统筹一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对所有涉疫事宜拥有最终决定权。尤其是在“指挥长”多由当地主官担任的背景下,更是大大了强化了其现实影响力。但这种影响力一般还是得透过其成员单位的“职权”去实现。就此而言,高中学生的学籍存废,似乎又属于教育局处置的范畴了。
  “高中学生因家长返乡未报备被开除”一事的关键,并非是归“指挥部”还是“教育局”处置,而是遵循怎样的规则、以怎样的程序处置。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对于存在“严重违反纪律”“扰乱社会秩序”“触犯国家刑律”等情形的学生,可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一般由学校主导,报请教育局核准。换而之,从本质上说,这属于是学校自主管理权的一部分。
  学籍事关学生前途命运,“开除学籍”理当慎之又慎。对于学生“严重违纪情形”的认定,理应遵循传统和惯例,秉持“收紧化”而非“扩大化”原则,更不能临时起意随意诠释规则,乃至让当事人措手不及。须知,从严防疫的底色,永远是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