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做梦也没想到今晚就能吃上家里的饭菜,并睡在自己的床上。我在看所守里每天都在看《刑法》,我以为我要被判刑然后送到少管所了,谢谢检察官叔叔阿姨,我以后再也不违法犯罪了。”2022年3月28日,在从看守所回检察院的车上,17岁的犯罪嫌疑人小武对池州市贵池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说。
今年1月9日凌晨,小武伙同他人(已治安处罚)采取拉拽门锁方式进入至贵池区月亮湾某店面盗窃受害人老田6部手机及400多元现金。老田报案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小武有作案嫌疑,于是公安机关将小武刑事拘留。
审查逮捕时,有证据表明小武还涉嫌其他犯罪事实没有如实供述,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贵池区检察院对小武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2月17日,小武被羁押于池州市看守所。
3月10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贵池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贵池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第一时间对小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按照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相关规定,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坚持能不捕的不捕。如果确实因案件需要批准逮捕,我们也会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检检察官表示。小武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在捕后继续侦查时,小武父母已代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在综合分析犯罪情节、监护条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检察官审查认为小武不需要继续羁押,经检察长决定,对小武变更强制措施。
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小武将被释放,但因其是外省人,父母都在外省。在当前全国疫情多点出现的情况下,如何使小武安全到家?成了检察官心中的“大事”。
3月27日,在小武被释放的前一天,检察官积极与池州市防疫部门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护送方案,要求小武的父母与其所在地的防疫部门联系,报告来池事宜。28日,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检察官来到了池州市看守所,将小武接了出来,此时临近中午12点,看着满脸诧异的小武,检察官二话没说,带小武到机关食堂去吃了顿午餐。
“我以为我肯定要进少管所的,没想到检察官叔叔不但把我‘放出来’了,还请我吃饭,我对不起你们……”看着餐盘里的饭菜,小武流下了眼泪。
另一边,小武父亲也从所在地按时来到了贵池区检察院,看到孩子正在吃午饭,他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再三感谢。
小武的家离本地有3个多小时的车程,为了确保小武一家安全到家,避免开夜路车,检察官放弃午休时间,抓紧时间完成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性工作,并向小武父母制发了“督促监护令”。
“你们要多陪陪孩子,家庭教育很重要的,国家前不久出台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你们抽空要多看看,不懂的地方可以打电话给我们,如果小武出现心理上的问题,也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可以提供心理咨询。咱们共同努力,将孩子拉回正道。”下午1点30分,检察官将小武及其父母送至高速路口。
“谢谢检察官为我们忙前忙后,我一定会好好教育孩子,不会让他再危害社会了。”“谢谢检察官为我操了许多心,我都记下了,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积极向上,绝不辜负你们。”临别前,小武与父亲对检察官郑重承诺。
润物细无声,像这样安全护送、悉心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池州检察机关“沐童”未检检察官工作中的一个片段,也是池州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工作用情用心的一个缩影。
刘晨胡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