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淮南女子童某与前夫在家吵架后,为发泄心中怨气,竟将家中油桶、电钻等物从15楼抛下。4月27日,记者从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告人童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12月5日,童某约前夫准备带孩子去打新冠肺炎疫苗,结果前夫回家迟了,两人为此发生争吵。前夫摔门而去,童某在家怒气未消,将前夫的鞋子、衣服、装菜籽油的桶等物品从15楼家中窗户抛了出去。此时,走出电梯的前夫看到童某在抛东西,便返身上楼。童某在楼上看到后,在家门口等候,与回来的前夫厮打起来。孩子上前拉架,两人这才停手。
童某见前夫再次离开后,从窗户往下看,发现前夫的摩托车还在楼下停着,心想他还会带孩子去打疫苗。过了10多分钟,童某看到前夫并没有回来,越想越生气,又将前夫的外套和干活用的电钻从窗户抛了出去。
小区保安巡逻到童某家楼前,发现童某从楼上抛下一桶油,油桶落在单元门口的玻璃雨挡上摔碎,菜籽油顺着雨挡流淌下来。保安随即上楼找到童某,对其进行教育,让其考虑其他居民安全,不要再往楼下抛东西。可保安离开童某家下楼后,又发现童某从楼上抛下一把电钻,好在抛下来的东西并没有砸到人。
接到报警后,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三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楼下除了有油桶、电钻,还有鞋子、衣物等。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证据固定。这时,童某从楼上带着孩子下来。民警得知这些东西都是童某抛下来的,因其涉嫌高空抛物罪,决定对她进行立案侦查。
庭审时,童某辩称事发时看楼下没人,才把东西扔下去,不知道高空抛物是犯法,不是有心去害人,现在非常后悔,希望法庭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童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案发时童某不听劝阻继续实施抛物行为,酌情从重处罚;鉴于童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最终,法院判处童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童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魏小雨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张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