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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画闲言】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究竟“堵”在哪?
  家庭过期药品该如何处理?记者近日在多地采访发现,人们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比较随意,有人不以为意仍然选择服用;有人随手扔至垃圾桶;还有人专门回收过期药品将其投入市场。这些处理方式给个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不容忽视。专家建议,建立过期药品长效回收机制,加大过期药品回收宣传力度,同时推动药品包装改革,从根源上减少过期药品产生。(4月26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为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全国多地都在积极探索,相关部门、药企、医院、平台等付出了很多努力。但从媒体调查结果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现状仍不容乐观,随意处理过期药的现象不是个案,甚至有人从未听说过期药品可以回收,更遑论建立长效回收机制。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为何“叫好不叫座”?从表面看,药品回收试点工作因宣传力度不够、激励机制不健全、药企和大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无法形成合力,难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机制,即使有的地方摸索出了行之有效的方法,也难以在其他地方推广。
  事实上,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难点和堵点,首先在于法律不完善、制度存空白。我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比如禁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等,但对于过期药品特别是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既没有规范公民处理家庭过期药品的行为,也没有明确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回收责任。
  缺乏法律制度的硬约束,仅凭呼吁、倡导远远不够。从一些地方的试点看,要么经验做法无法推广,要么“虎头蛇尾”、不了了之。比如,有地方和药企、医院、网络平台等联手,探索“互联网+回收”模式,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回收率,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这种探索仍难以形成“燎原之势”,所谓的过期药品回收主要是个别部门、医院、企业、社区在尝试。
  除建立长效回收机制外,专家还建议通过推动药品包装改革、严管医疗“大处方”、引导公众科学用药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药方”很好,但落实这些措施需要时间,并非朝夕之功,而且要经过相关程序,比如推动药品包装改革,需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可见,无论是建立过期药品长效回收机制,还是从源头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都需要立法先行,强化顶层设计,通过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医疗机构等各方责任,规范居民处理家庭过期药品的行为,引导大众树立科学、安全用药意识。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只有打通制度性堵点,才能更好地建立过期药品长效回收机制,让家庭过期药品安全退出的渠道更宽、更畅。陈广江/文王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