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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高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
  受疫情影响,天津市春季高考网5月18日晚发布公告,天津春季高考将延期至6月12日进行。其中规定,考生若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或为天津健康码“红码”,或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状态,或处于天津市封控区内,不得参加考试。之后“不得参加考试”改为“不得在常规考点参加考试”。(5月19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高考不仅是考生的一次考试,也是社会的一次“大考”。哪怕在以往一些突发“情况”和灾难中,高考都没有因为这些意外而搁置。比如,在洪灾中划船“出海”也要参加高考的学子,在地震中搭建临时帐篷作为考点的应急措施,在大山深处为高考学生开辟的“绿色通道”,面临隔离和封控的“临时考点”……这些对于高考的保障举措,意在说明,无论发生任何意外,高考都应该是保障社会公平和阶层流动的一项根本制度。在最新的公告中,当地已将公告内容作了更改,但是公信力却在这个过程中受损。
  按照《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9条亦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重申高考作为“考试权”体现的一部分,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可以以任何的理由,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和考试权。
  还需强调,高考是每个适考学生以及愿考考生的基本权利,这既是常识,也是底线。而参加高考,并非高中生的“特权”,其实哪怕是离校多年的社会人士,照样可以参考,没有年龄限制,也打破了严格的阶层限制,只要满足考试条件,拥有相关证件和资格,就能参加。高考给每一个愿意参加的人敞开了大门,它也可能是目前最强调公平竞争的选拔制度。因此,关上这扇门,意味着很多“寒窗苦读”的学子失去了参与社会竞争的机会。
  须知,高考对于很多人而言,也是改变人生命运的转折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有没有更好的方式,来协调高考场地和疫情管控措施之间的冲突点?其实是有的,比如为一些阳性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红码”、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状态的考生单独设立考场,虽然这是一次需要调动各方人力物力的突破,但同样也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一种兑现,体现出当地的人文关怀和整体社会文明程度。□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