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满时节刚过,奥迪的一则广告却引起很多人“不满”。5月21日,是中国二十四节气中的小满。奥迪汽车发布了著名艺人刘德华代言的视频广告。这则广告以“人生小满”为主题,极具意境。不料,5月22日上午,博主“北大满哥”指责奥迪广告严重抄袭自己去年发布的文案。目前,奥迪已经下架视频并进行道歉,奥迪的广告供应商上思广告也公开发表声明称,在视频内容开发过程中,因公司奥迪服务团队版权意识淡薄,在未与版权方沟通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了博主“北大满哥”关于“小满”的视频中文案内容,向原作者道歉,并尽最大努力弥补原作者的损失。
【博主质疑】奥迪广告涉嫌抄袭
5月21日,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小满,奥迪各官方渠道当天发布了由刘德华主演的视频广告《人生小满》。该视频引发大量关注和转发,不到一天时间就获赞数百万,甚至有网友将其奉为“神作”。“刘德华科普小满节气”的词条也迅速冲上热搜。短片中,刘德华本人出镜,原声配音,将自己对小满的理解娓娓道来,被赞有文化有深度有态度。
不过很快,拥有300多万粉丝的抖音博主“北大满哥”在上述短片下留言称:“几乎整篇都是截取自我去年小满的视频文案,里面的诗词是我自己做的原创命名诗,麻烦问下,引用的时候能不能通知一下原作者。”在未获回应的情况下,21日晚上,“北大满哥”又录制短视频,将两条视频进行拆解对比,两条视频的文案重复度颇高。
“北大满哥”在视频中表示:“我相信德高望重的刘先生肯定不会来我的短视频,一个字一个字扒我的文案,然后去发一个商业广告。所以最好谁去扒的,谁出来帮我做一个解释。”“北大满哥”称,一年前的文案被抄袭,反而被某些网友说自己盗用,只能站出来澄清。该广告视频在各大社交媒体火了一整天,后来又以另一种形式火了起来。5月22日上午,奥迪、刘德华等相关话题霸榜微博热搜。
【奥迪道歉】相关视频已经下架
22日上午,一汽奥迪官方微博账号“奥迪”发布道歉声明,称“我们注意到昨日发布的一则短视频存在文案侵权的相关讨论,就该事件中因监管不力、审核不严给刘德华先生、北大满哥及相关方造成的困扰,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奥迪方面称,“该视频由创意代理公司M&CSaatchi提报并执行,本着不回避问题的原则,我们已责成其尽快就所涉文案侵权情况进行处理,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据了解,奥迪官方认证的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均已下架该视频。
22日中午,奥迪“小满”广告创意代理方上思广告发布声明称,公司奥迪服务团队系奥迪小满篇品牌视频开发团队,在视频内容开发过程中,因团队版权意识淡薄,在未与版权方沟通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了博主“北大满哥”关于“小满”的视频中文案内容,给刘德华先生、“北大满哥”、一汽奥迪品牌带来了巨大的不便和困扰,深表歉意,并诚恳地向原作者道歉。上思广告在声明中承诺,尽最大努力弥补原作者的损失。
另据多家媒体报道,5月21日,负责拍摄此条广告视频的导演彭杨军曾在微博上表示,《人生小满》广告片是其导演过的片子里最轻松愉快的一部,并感谢客户“一稿过”。目前,该条微博已经被删除。
22日下午,有记者联系上了“北大满哥”,他表示事发突然,自己感到很困扰,目前思绪较乱。
22日下午,刘德华在官方后援会APP华仔天地发文称:“对原创我是百分百的尊重,今次事件,对于广告团队在创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满哥造成的困扰,我个人深感遗憾。Audi和广告公司现正认真处理中。”
【三问追责】一问:刘德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多名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本次事件中,刘德华无须为广告侵权行为担责。
北京云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兵认为,本次事件既不属于直接违反《广告法》,也不属于代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形,所以刘德华不会因为广告代言人的身份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向记者表示,本案中,首先,难有证据显示刘德华没有使用过奥迪车;其次,刘德华本人也难以辨别或判断不了该条广告是否为虚假广告;更重要的是,刘德华本人并不能判断相关文案是不是抄袭的。所以他同样认为,本案并不符合广告代言人需要负责的情形。
闫兵还表示,虽然奥迪的本次广告侵权事件暂不会涉及刘德华的法律责任问题,但是此事有可能对刘德华的声誉造成影响,所以他建议奥迪妥善处理善后事宜,避免给刘德华造成损失。
知产专业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也表示,刘德华先生虽然出演了该奥迪广告,且由其陈述全部广告文案,但按行业惯例,广告文案应当不是刘德华先生本人创作的。如果刘德华先生能够证明其对广告文案的不知情,则不与奥迪构成共同侵权,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问:奥迪能甩锅给广告公司吗?
在声明中,奥迪公司提及视频是由创意代理公司提报并执行。
闫兵表示,根据经验判断,奥迪这种大厂商在与广告经营服务主体签订合同时,会制定非常严苛的知识产权合规条款及侵权责任转嫁机制,但是这并不能直接免除奥迪公司自身的责任,其后果仅仅是奥迪公司可以依据相关条款就侵权广告遭受的损失向创意代理方进行追偿。
所以,闫兵认为,奥迪公司是直接的责任主体,而不仅仅是其所谓的“监管不力、审核不严”,奥迪公司应当提高认识,方能以绝后患。
三问:广告代理公司承担哪些责任?
闫兵表示,这次事件其实不是典型的广告侵权,简单来看,可以理解为一个电影没有经过剧本或原著人的授权就拍了,奥迪的视频只不过是用于广告了,表象上是个广义的“广告侵权”案例。所以,这种抄袭或剽窃创意的行为应当属于侵犯著作权。
常莎认为,该广告代理公司系广告的创作者,其是否应对“北大满哥”承担侵权责任,要看其与奥迪之间的合同约定。
“如果该代理公司仅为创作者,最终不享有著作权,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但不排除该公司要依照合同约定向奥迪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如果该公司保留该广告文案的著作权,则需要与奥迪共同对‘北大满哥’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本版稿件综合中新财经、澎湃新闻、新京报、新华社等报道